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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岭林业局进一步强化采集野生红松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

2021-11-15 09:47

吉林省林草局驻天桥岭局办事处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红松资源保护与野生红松籽采集利用管理的通知》和《省林草局关于同意天桥岭林业局采集野生红松籽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相关要求,联合天桥岭林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林政资源处、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联合开展对天桥岭林区采集野生红松籽的监督检查工作。

驻局办事处首先对照林业局提供的自检自查报告开展了内业检查。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在日常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应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并对提供的红松籽采集实施方案、采集措施、照片影像等佐证材料给予肯定。


11月10日,检查组一行深入到局属响水林场进行外业调查等相关工作。与承包户、林场职工进行了交谈,对林业局在采集前通过培训和现场督导及病防部门及时开展红松球果病飞防及松材线虫调查送检工作也给予认可;通过对58林班红松采集现地查看,未发现有折枝、削头及破坏性采集行为现象的发生;现地有野生动物啃食留下的松塔外壳,足以证明有存留的松塔,在驻局与外界设置的木材检查站的调查中,未发现有直接外运松塔现象的发生。


吉林省林草局驻天桥岭局办事处专员陈辉对天桥岭林业局在采集野生红松籽方面所做的各项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他同时要求驻在局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驻在局森林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监督力度,加强事前采集教育的培训,从事前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采集前的准备、事中的采集管理及事后的检查验收都要进一步加强,防止掠青和破坏性采集行为的发生;二是要按照限额凭证进行采集,确保天然红松林正常更新用种的需要和林内次级消费者的食物来源,以确保维护生物多样性为前提;三是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相互合作,形成长效的监督机制,确保野生红松资源及依其生存的动物资源的安全。(聂莉)